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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貫徹落實南平市關于加強對年休假執(zhí)行情況考核的要求,近日,市人社局開展了2014年全市機關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未休年休假報酬審核工作,對未休年休假報酬發(fā)放作了進一步的規(guī)范,做到了“三嚴格”。一是嚴格發(fā)放對象,根據年度考核情況,發(fā)放對象嚴格控制在全市機關、事業(yè)單位年度考核為稱職(合格)以上人員中。二是嚴格審批程序,各機關事業(yè)單位統(tǒng)計本單位人員休假情況,公示后經主要領導簽字、加蓋本單位公章后報送市人社局,市人社局組織專門人員進行嚴格把關。三是嚴格核定標準,根據各單位上報人員休假情況,嚴格按照個人未休假天數占年休假總天數比例發(fā)放未休年休假報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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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4-2 11:15 上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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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邵武新聞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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